買車找錢後出租是什麼?爭議好像很多!?

不良代辦以出租車輛投資為由要申請人以購車名義向銀行申請車貸。待撥款後申請人僅拿取極小額的款項,車商告知車輛出租每個月有租金收入可補貼車貸費用,半年後找不到貸款及售車業務才知道貸了一部瞞天高價的中古車,為了幾萬塊的資金需求卻揹了10倍20倍甚至30倍以上的貸款金額,當初申辦的汽車被丟在路邊甚至不能發動或是再也找不回⋯

還有衍生出來的罰單稅金😓

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害

必須澄清並非所有租車行皆如此亦有部分良心業者

Grace呼籲務必自行保障財產安全

有資金需求亦有用車需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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